年紀,參加了各種數學競賽,編程競賽,拿獎無數。而且別看他那樣,可完全不偏科,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,是校籃球隊的球員也就算了,竟然和她一樣,也從小習琴,還在那一年考過了皇家音樂學院的鋼琴十級。
這種天選的“別人家的孩子”,任何大人都會喜歡得不行。任知昭能感覺到媽媽對任子錚的喜愛,也能感覺到她和任軍之間的化學反應。
沒錯,他們二人之間的化學反應,強到一個十一歲的孩子都能清楚感知到了。
王樺那時和任知昭學校里那些情竇初開的小女生沒多大區別,任知昭熟悉得很。
那是她從未見過的媽媽的一面。
因為沒見過,所以很長一段時間,任知昭都活在否定中。她不相信媽媽的這種狀態,她覺得這一切都只是暫時的。
直到她終于從任一銘那兒獲知了赤裸裸的真相——
“昭昭,爸爸對不起你,爸爸不能來加拿大了——怎么回事?哎……你問問你媽吧……”
奇怪地,任知昭竟然沒有感到意外。接收到那樣的消息時,她很平靜。
任軍和王樺結婚了。
沒有婚禮,在市政廳登記后,請了些親朋好友在家辦了個簡單的宴席。在那之前,王樺帶著任知昭回了一趟上海,和任一銘辦了離婚。
直到宴席的那天,任知昭都覺得面前的父子倆是不是媽媽專門找來整她的。
怎么就那么巧呢?正好就又找了個姓任的男人,帶了個兒子,連名字首字母都和她一樣,好像是她命中注定的哥哥一樣。走在外面,任何人都不會對他們的親屬關系產生疑問。
“你說‘任’也不是什么很常見的大姓,這多有緣啊,好像本來就是親兄妹一樣!”那場宴席上,微醺的王樺大聲感慨了起來。
“媽,我想改姓王。”對于媽媽的話,任知昭是這樣回應的。
她在所有親朋的注視下站了起來,不管不顧地大聲宣布:“不對,我也不想跟你姓。我改姓史密斯好了,頂個老外的姓在簡歷上以后好找工作。”
然而沒人理她,大家該吃的吃,該笑的笑,該醉的醉。
她那點無足輕重的吶喊,被當成小屁孩的發癲,淹沒在了那片其樂融融中。
那幾年,任知昭不知道是怎么過來的,似乎連對時間的感知都失去了。
每天看著他們沉浸在家庭的幸福中,她都覺得自己是什么瘋人院里的醫護,必須配合病人演戲。
有時候,她也會懷疑,會不會自己才是那個病人。上海的過往,其實都是她臆想出來的,她從未在那里生活過,他們從來都是一家人,任子錚從來都是她的親哥哥。
這些陰濕黏膩的思緒,被任知昭藏入心底,直到她稚嫩的心臟變成一片腥臭腐爛的沼澤,將一切試圖通過的情緒拖住,吞噬。
從那天起,任知昭覺得自己徹底變成了一個怪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