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野豬也有一定的智慧,不去招惹那個散發著危險氣味的男人,并且有意識的避開他一百多米遠。
山豬比普通的家豬聰明很多,甚至是比疾風這種狗都要聰明,就是性格比較懶,學東西很慢。
它們只有自己感興趣的事情,才會迅速掌握,別人教的東西反而學不進去。
當天亮后勞倫斯依舊在睡覺,在能夠照到太陽的地方補充熱量。
勞倫斯的打算是一覺睡到大中午,然后中午天氣好了再直接朝著家里的方向跑去,這樣反而能節省很多力氣。
迷迷糊糊間,勞倫斯聽到了許多亂七八糟的聲音。
起初沒有在意,感覺并不像是身邊的動靜。
后來聲音越來越吵鬧,伴隨著一只殺豬般的吼叫聲,勞倫斯睜開了眼睛,一手摸向放在手邊的鐵矛。
鐵矛不再冰冷,在太陽的照耀下產生了前些日子沒有的溫熱觸感。
勞倫斯從地上站起來,朝著遠處的森林走去。
在礙事又雜亂生長的樹木和灌木后面,倒落著幾顆蒼老的枯樹,樹干就像是被豬啃了一樣,滿是破洞和咬斷的痕跡。
勞倫斯繼續往前走,順著豬蹄和糞便的印記找到了距離睡覺位置十分鐘路程的戰場。
在樹林和草地河流之間的地方,一頭巨大的大山豬倒在那里滲出大量的血跡,而一群穿著獸皮衣服,拿著石矛和木槍的人正聚集在大山豬的肚子附近,不過這些獵手面對的不是山豬肚子,而是警惕的看著自己這邊。
一位年輕的女性獵手提前找到了勞倫斯的身影,并且快速的拿著長矛指著勞倫斯。
其余獵手也都警惕的注視著這個看起來危險的男性,不遠處還有獵手在攙著傷者往后方走。
勞倫斯看著這些人,這些人要么是和自己一樣帶著帽子,要么是有著一頭長發,分不清楚是人類還是精靈。
空氣中有了血腥的氣味,勞倫斯發現自己的感知能力還是太弱,如果是女巫的話,能夠提前聞到血腥味,提前找到位置。
“你是誰?!來這里做什么?!”
一個面目兇狠的女人注視著勞倫斯,大聲的呵斥,仿佛是要殺人一樣。
這種女人勞倫斯見過一些,不過那個時候不是面對自己,而是面對自己的敵人。
并不是所有女性在面對敵人的時候都會表現出軟弱的一面,有些女性會對入侵者毫不客氣的展示自己的兇狠與暴力。
勞倫斯發現對方說的不是洛芬語,也不是精靈語,更像是坎蒂絲那些黑暗精靈的語言。
不過星辰之國一直都禁止別人在地盤上說外語,勞倫斯家里也很少有人說外語,導致勞倫斯也不確定自己的判斷。
“你們狩獵了我的獵物。”勞倫斯嘗試和這些人進行同步。
這些人能不死一人狩獵大山豬,即使是幼年的大山豬也必須要依靠特殊人士才可以,所以這里面應該有超凡者。
勞倫斯冷著臉說道:“這只大山豬是我的獵物。”
山民們面色不善的看著這個說著奇怪語言的男人,很快最先發現勞倫斯的年輕女性說道:“你說這是你的獵物?那不可能!誰殺到的就是誰的!”
勞倫斯找到了能對話的女巫,“看來你不明白這里是誰的地盤,這里是我的領地,所以這里的獵物也是我的,你們偷獵我的獵物,卻并未向我獻上感謝。”
面目兇狠的女性和其余人都看著這個二十幾歲的女人,同時看向那個男人的表情也小心了起來。
阿曼達感覺到了伙伴們的怯懦,對著勞倫斯怒聲道:“你說這里是你的領地?胡說!你根本不是精靈!你是人類!散發著骯臟野蠻氣味的野蠻人!”
勞倫斯露出了微笑,第一次被人用事實糊臉,宣布自己的野蠻人血統。
“那就用野蠻人的方式解決問題。”
勞倫斯收斂起了笑意,手持著散發著寒光的鐵矛面對著十幾位獵手。
“我是群山之王,勞倫斯鴉羽!”勞倫斯抬起長矛,“不信的話,可以上前試試,用你們的血和淚水來證明你們的愚蠢!”
阿曼達咬著牙看著勞倫斯,其余人也義憤填膺,想要殺了這個蠻橫的野蠻人。
勞倫斯看起來年輕,但是二十二三歲的樣子也足夠震懾住其余人了,尤其是體魄健壯,裝備著比族里勇士都要好幾倍的防具武器。
阿曼達很快做出了一個領袖的決定,“把肉給他,我們走!”
旁邊的女人著急道:“阿曼達!他只有一個人!”
阿曼達冷靜的說道:“狼群也會讓出獵物,這并不可恥,我們還可以找別的獵物,沒必要和他爭搶,這只豬夠他吃很多天了。”
阿曼達已經做好了決定,這個人帶不走太多肉,到時候自己再帶著人把剩下的肉搬回去就可以。
現在和這個危險的男人打的話,肯定要死很多人,這個男人明顯是比自己這邊更強的男巫。
勞倫斯微笑道:“這里距離綠森王國有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