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”他看江冉還是一臉不知道發生什么的表情,語氣不自覺帶了點恨鐵不成鋼:“冉冉,協議書這種東西需要兩方都簽字的常識,你不會沒有吧?”
江冉不假思索道:“可是你父母當時——”
“我父母當時還帶了律師,我知道,你說過了。可惜無論當時誰在場,最關鍵的人不在場,也沒有簽字。”
葉知行知道他父母的想法:因為他和江冉沒簽婚前財產協議,他父母不想把公司股份分給外人,所以想了這個方法:讓江冉先簽字。之后等他相親找到更合適的結婚對象后,那個時候再告訴他這件事,只要協議上再加上他的簽名,就能讓江冉“凈身出戶”了。他猜當時他父母主動提出過給江冉一筆補償,當然這筆補償看似很多、但跟真正離婚需要分割的財產比起來算不了什么,江冉肯定沒要就高高興興簽字了。
“冉冉,你有心嗎?我當時生死未卜,你卻想著離婚這種事?”葉知行看起來很傷心。
江冉心虛了一秒鐘,后又反應過來:“當時你已經脫離危險期、醒過來了,是你先失憶的。”
試圖裝可憐失敗的葉知行嘴角輕抿:“行,失憶是我的錯,這段時間你做的事我就不追究了,你現在趕緊跟我回家。”
江冉心亂如麻,她打死也不愿意再跟葉知行糾纏,就在她想怎么反駁的時候,目光落在了葉知行的脖子上,立刻大喊:“我才不回去,你自己看看你脖子的痕跡,你去找那個女人吧,別找我了。”
離得稍微近些,江冉才能看到葉知行側頸部有個淺紅色的牙印,一看就是人咬的,不是狗咬的。
葉知行下意識用手觸碰脖子處的那塊凸起,看向江冉的目光帶了點好笑:“對啊,我現在就是在找咬我的那個人啊。冉冉,不到兩個月你就忘記了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