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下人怠慢,嫡母日常刁難,丁威尚能忍耐,讓他痛苦的是生母的態度,“我縱然能替她掙體面,她自己不肯立起來,非要跪下去,還拉著我一同到泥潭里去。”
馮姨娘自小在黃氏身邊兒伺候,對黃氏極是忠心,心中眼中只有她一個,親生子倒退了一射之地。丁威但得上司或丁云從一句夸獎,黃氏便心悸病發不痛快,馮姨娘必然哭天抹淚往丁威處,訴說他不知道討太太的疼,就是忘了根本,就是不孝。
太祖洪武帝“以孝治天下”。“不孝”被列為“十惡”大罪,處以最重刑罰,不在常赦之列。按《大明律》,凡子孫違反祖父母、父母教令及奉養有缺者,杖一百;凡祖父母、父母在,別籍異財,處杖一百;凡子孫對祖父母、父母,妻妾對丈夫、弟妹對兄姊進行罵詈或毆打,處以凌遲、斬、絞或其他刑罰。
違背孝道為時人所深詬。連親娘口口聲聲責罵自己忘本不孝,丁威忖奪苦苦掙扎也難有出頭之日,不禁心如死灰。
袁宗廷頓覺索然無味,笑道,“別人是斑衣戲彩,你自污以引嫡母一笑。原來世侄是個頂孝順的。”自賤自棄其身,當他門下一條鷹犬尚且不配,何況拜他為師。袁宗廷從椅子站起,一眼不再看丁威,大步往外走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