里面,林夏看到婚姻溝通師說:
如果感情結束了,離婚與否完全沒有意義,畢竟婚姻又不能給感情加上保險栓,婚姻只是用來保護財產。
可如果彼此心里還有對方,那么是否有證也無關緊要。
所以林夏想,那便不要那么糾結在這一個環節了,糾纏在這一個環節也無法改變結果,不如繼續推進。
岑想薔離婚的時候沒有拿走什么,她們沒有簽婚前協議,原本岑想薔能拿走大筆財富,但是岑想薔自愿放棄了。
她的原話是:“我現在有事業,也有錢,能養活自己,我要這么多也沒有用,只想盡快離婚,不想在這種事情上費腦筋。”
律師詢問林夏的時候,林夏只是說:“她都這么說了,那就隨她吧。”